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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0
文章: 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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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vircgd
  個人對相關流程不甚清楚,但就目前所知資訊來看,先逐條審無法肯定會否通過,
但交付朝野協商出來的結果則幾乎篤定通過,所以交付朝野協商不等於「擋下法案」、
「反對法案」,甚至可能會讓整個流程更快走完,不知這樣的理解是否有誤?


1. 對於原本注定可以通過的法案,進入朝野協商等於多拖4個月,直接逕行表決通過才是最快的
2. 程序委員會對於該法案會比較有相關的認知和熟悉,但朝野協商是交付給院長主持,不敢說一定較不專業,但很明顯的準備時間會比較短
舊 2015-10-11, 08:36 PM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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