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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ns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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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12
文章: 5
賺的薪水不夠付給看護工(非外勞),還要去借高利貸,本來就是雙薪家庭,其中一個放棄工作回家做看護不是比較好嗎?

PS:內容滿扯的,應該是要擴大相關外勞名額的前提文。
舊 2015-10-07, 03:29 P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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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nsun-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