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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di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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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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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gdrs
機車錯比較大,誰先誰後都沒差重點是路權

"同為直行或同為轉彎車者,左方車應讓右方車先行。"

現在車禍判定多以路權為主,所以樓上是正解。
汽車經過路口前是有踩煞車。
另外車禍雙方的道路也要參酌道路命名,有的路看起來一樣大但是街和巷的一字差別就很大了。
機車駕駛應該要負主要的肇事責任,不過人死為大,汽車駕駛應該是最後自認倒楣,雖然她可能真正疏忽沒看到對方機車會內咎一輩子吧?
如果汽車駕駛有保那種倍數型意外車險,也許保險公司可以代賠上個四千萬照顧受害者家屬。如果∼

PS我過馬路都會先看右邊的來車,因為吃過虧∼如果對方正在講手機或是找門牌根本不會踩煞車直接撞上來的!但是依路權觀念就得賠錢了。
舊 2015-10-03, 10:45 PM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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