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Wiha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15
您的住址: 中華民國
文章: 0
引用:
作者salfonxman
不,我在說你這個不知道什麼才是造成分省籍的人


在我眼裡都是中華民國人
還拿籍貫分類也很可笑,70年不知通婚混血過幾次
台灣之光就說是台灣人,剩下的就都是外省人,這種更是可笑的

引用:
作者salfonxman
還有是不是代言人,在台灣是有相關法令
這些可不是用腦補就可以成立的

引用:
作者salfonxman
我國法律系統不使用代言兩字,不代表沒有相關規範
http://www.ftc.gov.tw/internet/main...165&docid=12241

跟你不同,這些可不是用腦補補出來的


自己說的話不要推翻這麼快,法規裡面就是沒有"代言"這2個字
悠遊卡公司不承認波多野結衣a.片封面放在悠遊卡上是代言,實際上就是代言
你認為波多野結衣悠遊卡,波多野結衣算不算代言 ?
舊 2015-09-27, 08:38 AM #2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Wiha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