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mobius797
好像可行
不過要再加1條
嚴格限制選舉經費上限
調到非常低的水準
幾乎只能用國家所提供公平的平台競選
完全禁止政治獻金
真的有心從政者不再背財團包袱
政策才不會讓特定團體綁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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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是都有的
只是某黨可以無視
私底下搞獻金也沒人知道和爆料
因為法院他家開的
所以定期輪替才最有效
基本上也是要選民智能知識足夠
能搞清楚政黨私底下都在變啥花樣
另外先進國家救濟不能年年改選之不足就是靠罷免或者政客知不知恥(日本年年換首相是靠這樣嗎)
前者台灣因最大黨阻礙而不可行
後者就更難了
要政客知恥的前提是人民智能夠高
這台灣還得等上一陣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