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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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utl
歐洲與日本為了維護古蹟,可是非常剽悍的。
最近有個白目的外國人,在京都租了店面,把外觀改得非常不京都,於是京都市政府就派員強制改回來,並向外國人收拆裝費用與罰金。
歐洲不僅不能改裝古蹟外觀,還有維護古蹟外觀的義務,如果不維護的話,政府會主動派員維護,然後跟屋主收費用與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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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可以將文創看成幫助老建築活化,美化市容,刺激經濟發展的手段。
台北一些老房子,不管是私人或公家的,就是一直爛在那裡。大安區一堆這種房子,歷史不夠長到可以成為古蹟,又沒人沒錢可以維護,然後也沒辦法拆或重蓋…
每次看到這種廢墟,心裡都很不舒服。
現在至少文化部有在推動古蹟活化,也有很多年輕人去接手私人的老房子,改造成吃吃喝喝的地方。
整修過的老房子也可以做別的生意(例如手機店?),只是它成本高,還有生意調性的問題,所以是「文創類」的店會願意使用這種空間。 其他類型的店,應該喜歡新蓋的,功能完整的房子…
飲食文化是臺灣目前稍有商機的「文化相關事業」?重點還是要能經營的起來,至少水電房租人事成本可以COVER,要不然也是變蚊子館 …
這些都是歐洲和日本做了很久的事,臺灣只是後來跟著學。
最近迪化街越來越多老房子整修好了,不錯呀。以前那一帶給我的感覺,和萬華一樣,破舊,髒亂,現在當地市容環境真的有改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