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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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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認為以戶計算沒啥不妥。
這個案例是透天並不是公寓啊。
若今天是公寓來說要以戶計費那還真是不公平了。
偏偏我自己遇到,跟管委會抗議好多次,協商討論投票搞了快半年還是得不到滿意的答覆。
我住的是整個社區裡面最小單位的那一戶,還沒有車位。
居然是跟比我大兩倍以上還雙車位住在頂樓樓中樓的住戶繳交同樣的管理費。
這樣才是不合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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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黑暗還要淒涼者,比夜晚還要陰沉者,在混沌的海裡,您偉大的存在,金色的黑暗之王啊,
我在這裡向您請願,我在這裡向您發誓,對於阻擋在我前方,所有的愚蠢之物,
集合你我之力,賜與他們平等的毀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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