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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宜蘭
文章: 339
引用:
作者Stone Crab
按照法律規定是這樣沒錯.
如果只是短期旅遊通常沒差,
出境的時候也不會刁難你.
但是也聽說過出境的時候被留下來詢問的.
如果有逾期居留的問題,罰金是一天100人民幣左右.
通常外商或台商是去出入境管理局辦理簽證延期/居留延期的時候才知道有這玩意.
接著就是驚慌失措的跑去公安局.

你確定你待過大陸?
大部分台灣人是為了辦簽證、考駕照才會去派出所拿暫住證~

我的簽證都是三年的居住簽,在大陸進進出出三年內,從未辦過暫住證~
簽證快到期了,才會去派出所申請這張東西~~
從沒被刁難過!~

跑公安局幹嘛?...出入境管理局是公安局的單位
通常不是同一棟大樓,就是在隔壁而已~~
舊 2015-09-21, 10:08 PM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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