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feree_c
第1點你講的是有可能,但你能肯定是如此,而不是學生打過菜才變成一邊有菜,一邊沒菜嗎?
把菜撥一邊拍照,是不是你的臆測?你不是說臆測沒有意義?
同一篇就打自己的臉,還真是少見啊!
第2點為什麼無需探討?動機不重要?沒有犯案動機,法官判得下去嗎?
可見你根本沒看懂我的意思,你是要表現出你的蠢嗎?
我再說一次,希望你能有進步.
為什麼只有幾個班寫少,大部分都寫OK?
如果寫少的這幾個班,份量都和該班一樣少,廚工有什麼理由特別針對這幾個班?
況且,也不知道是否寫少的,都和該班一樣少,如果只有該班特別少,那又有何合理的理由針對該班?
為何不是各班份量一樣少?廚工動機為何?
奉勸你發言前先思考一下,不然每次搞得灰頭土臉,很難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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