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lent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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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JXL
我是認為應該全刪除,
明年的版本是排富 1.限制為中低收入且年滿六十五 或者 2.活到一百歲
問題在於根本與排不排富無關, 原意就不是弱勢族群的社會津貼,
重陽敬老金, 字面上來看意義是敬老
如果是全民的政策, 就是郭台銘, 賴正鎰也是有權益的
所以, 用鈔票來尊敬長者, 這到底是甚麼文化?
(因為尊敬你,所以我送錢給你 討你開心)
這種長者 還尊敬個屁勒, 如果她想領,...... 兒子死了 她就可以符合資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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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認為應該全刪除
限制為中低收入且年滿六十五
符合資格領重陽敬老金,基本上每個月都能領補助
重陽節再加發一筆,脫褲子放屁,每個月多300不就好了
http://www.dosw.gov.taipei/ct.asp?x...72403&mp=107001
1.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在20,859元以下者,每月發給7,200元。
2.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超過20,860元,但在29,124元以下者,每月發給3,600元。
3.津貼請領人領有榮民院外就養金者,如具本市低收入戶資格,仍得領取本津貼,依104年度臺北市低收入戶家庭生活扶助標準表每人每月合計領取金額不得超過19,273元;如未具本市低收入戶資格者,仍得領取本津貼,104年度每人每月發給2,290元。
所以, 用壓歲錢來尊敬長者, 這到底是甚麼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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