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完還是要再運回台灣找地方放
光是處理費用就相當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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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法律明文規定,不得收留來自國外的放射性廢棄物。
根據伴英幸提供的日本電氣事業聯合會試算資料,用過核燃料再處理後成為玻璃固化體,再加上中間產生的操作廢棄物與運送容器,總高放射性廢棄物體積將增為原本的6.7倍以上。也就是說,為了收留再處理後的用過燃料棒,要再找到6.7倍大的儲存空間來放。
伴英幸說,日本在90年代送了將近5700噸的用過核燃料到法國,運回來的1310束具強烈放射性的玻璃固化物,目前暫時存放在青森縣六所村的冷卻,打算30至50年後再找地點掩埋,不時遭到村民的強烈抗議。
其次是龐大的花費。台電的標案只處理1200束燃料棒,就要花掉112.6億,每束處理成本將近900萬台幣。而台灣的用過燃料棒,至去年底已超過17000束,亦即若所有燃料棒都要再處理,將花上近160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