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PioneerELITE
我的車子 只要在路口前有先減到50 假設旁邊有狀況
在路口範圍內 可以煞停或閃避 並不是說就50直直開過去
然而7~80的速度 我可能就沒有把握來的及煞停或閃避 這就是差別
何況這說法 是指現在討論市區道路限速50的情況下
限速50過路口降到50也順便防測速照相機 我不認為這樣的減速有任何不對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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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你一開始就超速了,所以才有減速的必要,如果一直維持50,那通過路口時就沒有再減速到50的必要。
以現在大台北地區的路況,維持GPS限速行駛並不會被找麻煩,因為大多數車輛也都是這個車速了,畢竟超速罰單很貴,警察又常常躲起來拍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