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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笑的老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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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笑的老K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12
您的住址: 城管局
文章: 273
引用:
作者Pablochu
已有判例,如果法官還自由心證,容易引起爭議。
 法官為終生職,有輿論壓力、沒退職壓力,所以爭議歸爭議,恐龍不會因此滅絕。

引用:
作者Pablochu
徐議員發言沒水準或下流,市長就可以拍桌嗎?
 理論上拍桌沒問題,印象中沒任何法律條文規定政務官不可以拍桌子。

引用:
作者Pablochu
老公被老婆賤嘴罵沒用,就能用肢體饗以一頓粗飽嗎?
 這就不行了,經告發屬實既觸犯家暴法第三十條;此外還有傷害罪,可以判三年。

引用:
作者Pablochu
先動手的輸啦!管你是打人還是打桌!
 要打到人才算數;此外民意代表只有言論免責權,丟東西K到人一樣要負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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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你們要王,我告訴你,如果你們要王,你們要知道,你要加稅、你要被欺負,因為王要用厚厚重稅來欺壓你們,你們不要我做王,我讓你們。你們選的王,不是合我心意的 ,你們受盡痛苦!」
舊 2015-09-16, 06:52 PM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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