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Pablochu
已有判例,如果法官還自由心證,容易引起爭議。
|
法官為終生職,有輿論壓力、沒退職壓力,所以爭議歸爭議,恐龍不會因此滅絕。
引用:
作者Pablochu
徐議員發言沒水準或下流,市長就可以拍桌嗎?
|
理論上拍桌沒問題,印象中沒任何法律條文規定政務官不可以拍桌子。
引用:
作者Pablochu
老公被老婆賤嘴罵沒用,就能用肢體饗以一頓粗飽嗎?
|
這就不行了,經告發屬實既觸犯家暴法第三十條;此外還有傷害罪,可以判三年。
引用:
作者Pablochu
先動手的輸啦!管你是打人還是打桌!
|
要打到人才算數;此外民意代表只有言論免責權,丟東西K到人一樣要負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