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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601
"但法官認為,若兩人僅單純去星巴克喝飲料,自非不可告人,為何要記載「去老地方休息」還標記愛心?又,依日記所載兩人「去休息」時間多為周六上午,假日剛睡醒精神飽滿之際,為何有「休息」必要?"
以上都是法官自行臆測
上訴被撤的機會很高吧
舊 2015-09-09, 09:26 P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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