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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za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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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台灣苗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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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相反案例:

大學同學當中,有一位長輩經濟狀況不錯,所以還沒開始工作名下就有
一些不動產,自己一個月也賺70K以上。但家人從小管教嚴格,生活相對
儉樸。

他前妻在青春尾巴的年紀認識了一位被包養的朋友,自稱一個月有十幾萬
零用錢可供花用。前妻自覺行情比這位朋友好,照理說該過得更爽,就要求
這位大學同學每月交出所有薪水且將不動產全過戶給她,並以離婚相脅

結果當然是離婚收場
引用:
作者我是湯姆
我前任老闆是個白手起家的台灣窮小子, 小學學歷, 他的老婆是北大校花, 還是醫生!
老闆認識老闆娘時只是個工廠作業員, 當時他 44 歲, 中年失業, 到大陸去當台勞!
老闆娘認識老闆時 26 歲, 還在醫院實習, 老闆送工傷的同事去醫院, 就這麼相遇!
老闆娘狂追老闆 10 年, 最後老闆躲不過了終於點頭娶她, 老闆娘二話不說包袱款一款就一個人嫁來台灣!
結婚當時老闆還只是一個代理廠長, 而且剛剛被解雇, 今年他們要慶祝馬來西亞設廠和結婚 16 年!
舊 2015-09-08, 04:11 PM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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