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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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ZADAUS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新北市男子許川(58歲)涉嫌性侵並勒斃同居人女兒案,在殺人部分,最高法院5日維持更一審認定,判處無期徒刑定讞;少女生父對此表示,許嫌迄今都未道歉,他無法原諒這種人。
本案一審時,法官認定許男性侵少女(18歲)518次,判刑2496年、併入殺人罪判處死刑;二審雖維持殺人罪死刑,但性侵部分出現逆轉,517次性侵因證據不足而改判無罪,另判許男性侵少女1次有罪。
由於高檢搞烏龍、對517次性侵部分未提上訴而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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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上述幾句比較有疑問
死刑定讞?
高檢搞烏龍?
所以最後死刑也沒了? 連續犯517次性侵的部分也沒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