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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sfsg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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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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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留完整個資是我的錯有必要這樣嗎

民意信箱沒留正確電話就去問是我不對
台北市政府你的承辦機關有必要這樣嗎,一開始不講,之後才在那邊吵個資不正確不給問(有這樣的喔,一開始的案子都不講,問幾次後就在那邊吵說你資料不正確不能問)--------爭議事件:誰叫他們一開始不講之後才講,若一開始就有講了,就不會開罵

改那什麼規定(臺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注意事項)-硬性規定,想建議門都沒有

非檢舉案也要留下正確姓名電話才能問--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宜蘭屏東台東花蓮公路局交通部經濟部外交部衛服部勞動部勞保局我只留英文名跟e-mail確認後也能問
     
      
舊 2015-09-01, 10:46 A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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