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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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61s
送貨員並非第一次送貨到該地址,事先已知道門有問題,當天推第一次太大力導致門反彈,保全當場有說"別再大力推了門會倒",他又用力推第二次,於是門板應聲倒下,還砸壞地板
雖然佛跳牆做到會爆炸是不允許的,但住戶若進出小心翼翼注意角度,人家都沒事,你偏要忽視警告而弄壞,這樣哪會吃人,
不然說正常玻璃門好了,上面也沒寫角度、沒人警告、沒有異常,但你用力一推撞破了....你覺得業主會不會說門開開關關又沒寫警告,所以不用你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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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可以從幾個角度來看
1.如果上百公斤的大門會倒是正常狀態 拿得到使用執照嗎?
2.如果驗收後出現問題 從送貨員第一次送貨到事件發生 管委會有沒有想要修繕或安全維護?來過一次以上要自己負責 那第一次來的就算管委會招待嗎?
3.一扇需要小心翼翼才能使用的門 算是正常使用嗎?
4.玻璃門還是要看正常使用的範圍為何 手一握到門把 門就碎了 賠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