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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保險法,如果保費沒有繳,保險公司會先進行催告,催告後有三十天寬限期,這段時間保約依然有效,寬限期過後沒收到保費,則進入停效,此時保險公司有權利拒絕復效,停效達兩年則保單中止
標準程序如上,但若您當初購買保單時有勾選自動墊繳,則會從保單價值準備金不斷墊入應繳保費,直到保單價值準備金不足以維持保費時,進入上述程序
保單的內容自己應該清楚了解,而當初的保險業務員是否繼續服務不應做為繳費延遲的依據與理由
最後一個可能的例外是,當初購買保單是躉繳一次繳清的情況,那自然不會有續期保費,不過依您所述這個可能性極小
若還有其他問題可私訊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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