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擬取消初判表 「理賠恐變龜速」
http://udn.com/news/story/7320/1125454
但警政機關認為,初判表當初立意,是僅「供當事人參考」,如今卻變成車禍和解及保險理賠依據,警方在交通事故權責分工上,應該是「事故現場勘察及蒐證」,但現在卻變成連肇事責任歸屬、鑑定都落在警察頭上,已超越法律授權範圍。
警察開出的初判表,常因為與民眾認知有差距,讓各地警方常被投訴,讓警方覺得吃力不討好。警政署在5月邀集交通部官員與各地警察代表開會,打算未來不再提供初判表。訊息一出,金管會和產險業都很緊張。金管會已發函內政部警政署,希望維持現行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