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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車禍糾紛真的要先做足功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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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aa88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733
引用:
作者
david_lin
人有受傷就有形責,上法院不要和了
叫警察送過失傷人......
他有提到對方也有受傷....
除非雙方受傷嚴重差距頗大....不然沒意義...就只是互砍各打50大板而已
2015-08-21, 08:46 PM #
32
aaaa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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