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st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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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我舉的例子不好,請多包涵...
我的原意其實就是在領取相同金額的薪水之下,場數強度各有不同的職業運動,大家會選場數多.危險性較低的MLB...
還是會咬牙苦撐一年16場比賽的NFL...
抑或是選擇比較中庸的NBA...
當然前面有人提到高爾夫,坦白說我沒想到這項運動,因為一提到美國職業運動我只會優先聯想到我提到的這三種球類...@@
其實這三種球類運動,我覺得通常速度快又願意嘗試的人應該都還是有可能三修,因為速度快在這三項運動來說,都有其必要的需求性...
只是能不能各自走出一片天就難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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