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Adsmt
老闆既然是「負責人」不可能自己說和自己無關就沒事的。
不然八仙塵爆,呂忠吉只要說他全部都沒經手,當時也沒在場,都是手下在弄的,所以和他完全無關就好了。
基本上「負責人」這個責任很大的,很多和老闆無關的責任他也要擔,像是謝依涵殺人事件,老闆就被判要賠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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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主題來說負責人跑不掉這是確定的,但目前法律是資訊主管或安裝者也不會全身而退,必須連帶承擔部分刑責比例,所以也不是說老闆叫我灌的就能推得一乾二淨,除非你舉證老闆有用暴力或開除來脅迫,那麼扛責比例可能會降低....然後你還要自己面對官司,出庭跟老闆對幹
所以員工也不能產生僥倖心理,為了貪那一點薪水,人家叫你做違法的事情你沒有判斷力嗎,你有權拒絕或離職,後面被抓你絕對不是一點事都沒有,就算東窗事發時你已離職,檢察官一樣會把你叫回來偵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