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gcar2000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1
文章: 551
就近到警局報案,敘述事件經過,想得到弄得到的證據順便帶去,什麼罪名讓檢察官去想,拿三聯單,然後就等等等,等法院通知,沒意外會三個月以上。

正常程序就這樣,不過台灣的司法,我只能說別太指望。

這種事情要能討公道,除非當下就直接手邊加油槍往頭給他砸下去,順勢看要塞入口中還是屁眼直接扣下加油,要想靠司法來事後討公道,除非鬧大鬧上新聞,不然頂多只能在最後給自己一個"我努力過了"的安慰。
舊 2015-08-18, 08:11 PM #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gcar2000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