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麵疙瘩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5
文章: 14
引用:
作者KUSHITANI
下車就拿管制品甩棍嚇唬人 已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63條了

如果想鬧大 事主拿這影片去告恐嚇 搞不好還有機會成立

開車的 一下車就拿管制品已經輸到脫褲了



告恐嚇不會成立


要法官相信機車騎士有因此心生恐懼 有困難
 
舊 2015-08-17, 02:13 PM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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