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MPEP
*停權中*
 
MPEP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13
文章: 164
引用:
作者Fabio
想請問版上的大大

最近去客戶(鞋廠)那邊測試一個新開發的東西,還沒賣也沒報價,只是配合客戶測試
但這東西目前同業有在賣,他有申請專利...客戶有測過但是效果不佳(所以才會找到我公司這邊)

前幾天公司收到對方的信件,意思好像是他們有專利之類的
想請問,單純配合測試,沒有商業行為,也沒公開,這樣有侵權嗎?

對方根本不知道我設定的流程(因為一直配合客戶改來改去),我自己都還沒確定製程了,怎麼會侵犯製程專利XD
配方方面根本是不同想法做出來的,一些分析也做過,所以也沒侵權問題


專利是已經請律師事務所協助申請了,只是感覺他們手腳頗慢(被捲款那間)




簡單的說 專利法是要增進整體社會的技術與人民的福祉

所以 某人去申請專利 他在拿到專利權時 也必須公開他的專利

讓其他人去看他的專利 去構思 去實驗 看是否有更好的方法

所以 專利法允許他人出於實驗的需要 私下複製完整一樣的東西

並私下拿給其他人看 給其他人實驗 只要沒有談到買賣契約 和出於商業行為的買賣 就沒事




複雜一點 就如下所寫


台灣專利法 第五十九條
發明專利權之效力,不及於下列各款情事:
一、非出於商業目的之未公開行為。
二、以研究或實驗為目的實施發明之必要行為。
舊 2015-08-12, 10:23 AM #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MPEP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