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JXL
這是小弟對於絕大多數的北市停車場印象
連走道都不會有(但是斑馬線卻是有, 那行人只能走停車場穿過去
年代旁邊那塊做法就很靠北, 保留的行人走道寬度超窄, 又不蓋大樓
反正就圍起來不給人走)連像樣的路面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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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錯萬錯都是政府的錯,因為你指出有問題的道路原本沒有規劃人行道,所以行人只能走在車道上。那些把地圍起來的地主只是在保護他們的私人財產,公權力無法干涉除非政府出錢徵收土地;只有當蓋成建築物時有退縮或騎樓的要求,才會形成行人通道。
你最後一張的圖中,很明顯那是公有的人行道,是政府在馬路設計時就預留的,並不是私有地的地主退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