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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_akemi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916
引用:
作者aristocrat
...恕刪...
依照您的邏輯,汽車抵達路口沒有停等就已經違法在先,在視線不良的情況下沒有確認來車再次違法。

這跟其他線道上有沒有車一點關係也沒有,因為車先到路口所以先檢討合法性。

一切違法,謝謝指教。

所以汽車違法在先,機車違法在後,依然是汽車肇責多於機車。
肇責沒有一邊檢討合法,另一邊卻檢討違法的...

因為視線不良無法確認就可以違法不用確認?
所以抵達路口後也不用看有沒有車,閉著眼睛過大家都要讓?

您要不要先回答這兩個問題?
算了...我看您也不用回答。

既然您一直轉不過來,請恕以下不再回應。
舊 2015-08-04, 08:25 PM #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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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_akemi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