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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0
文章: 842
引用:
作者aristocrat
43
為什麼連截圖和錄影這種客觀的.鐵的事實都已經擺在眼前了,你還要再狡辯呢?


目前的法規是支線道有義務保證自己不和主幹道的車輛碰撞
所以如果你從停止線停下再啟動到完成通過路口要3秒鐘
則在速限60公里的地區,你必須要保證雙向至少17公尺內沒有車輛,才叫做盡了支線道的義務
現在汽車在視線被箱型車擋住下,卻盲開進入路口
這當然是肇事的主因

機車有沒有超速是次因,因為即使機車沒超速,只要提早1秒進入路口
汽車一樣會因視線被擋住而撞上,所以這是次因

現在的路權已經不是以前那種先到先贏,先進入路口的有路權
舊 2015-08-04, 09:33 AM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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