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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鐵支ACE
不得不說, 你的邏輯思考能力上的問題相當大
你所謂的自相矛盾出自你自己對文章的誤解, 我在第二篇回你的文我作過解釋澄清, 你要用視而不見, 胡亂瞎說當作你回文的手段, 我也沒甚麼可以再跟你說的
移花接木這件事只有你自己有作, 我引你的文裡面, 一個字我都沒改過, 你引我的文裡頭, 虛加文字有之, 曲解文意有之, 我哪一段回你哪一段? 是說回文還要講求工整對仗嗎? 我第一篇回你的文就很清楚跟表示兩造違法, 肇責皆在, 比列不同, 是你自己一直跳針認為超速才是唯一重點, 講到最後改口稱"我既沒認為轎車完全沒過失,也沒認為機車要負全責", 當大家眼睛都瞎了吧
打嘴砲我沒你行, 打爛仗我也不會, 你自己慢慢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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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邏輯真的很爛,且又栽贓我一次,
你指稱我 改口說"我既沒認為轎車完全沒過失,也沒認為機車要負全責",
"改口"一詞在此意指"原先說A要負全責,後來才改口說A不用負全責"
問題是:"我有先說機車要負全責,後來才改口說機車不須負全責"嗎? 你證明給我看!
我從頭到尾都是在說機車是肇事主因(但主因不代表負全責,如佔70%,就負70%,大於50%謂之主因,此案中我認為機車要付超過50%),
我認為機車是肇事主因 "不等於" 我認為機車要負全責! 這樣很難懂嗎?
你為什麼要把肇事主因 "等同於" 負全責 ,然後一聽到我說機車不必負全責就見獵心喜說我轉舵呢?
你邏輯可不可以不要這麼亂! 可不可以不要再栽贓我了!
另外,我已經證明你移花接木我的發言到不同段落來栽贓我了,
那你指稱我引用你發言虛加文字有之的證據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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