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台灣八兩金da
aerocat大
"不是每個人都會獅子大開口,還是有理性的人,不要先入為主"
這點我也希望是~但怕萬一走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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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你不要懷有這種幻想
你去調解一次就知道 大概就像 活人生吞 一樣驚聳
如果有保 第三人責任險 請告訴你的保險公司
要派保險專員陪同出席調解委員會 專員嘴砲很強 一打十
不要讓對方知道你有保什麼險 不然對方會要求 保險全額 + 你的心意
也不要說你也騎很快這種屁話 沒有用的
總之請對方開個價 你同意 調解委員會調解成立 合解書一式四聯
雙方各一 調解委員會一 法院公證一 有法律效應
會放棄民事請求權和刑事不追究
調一 一般是小房間 調解委員 搓圓仔湯 如果不過 調二
大房間 主任委員 調一不過再申請兩個星期後 調二
如果都不成立 會開證明 然後對方可能會告你過失傷害(半年內)
低消大概是 兩個月(交六萬)~六個月+案底 不會被關就罰錢
然後民事法官會判要賠多少錢
如果對初判不滿可申請鑑定 3000 元 但除非有明顯證據
不然結果不會變 只是把初判講的更仔細
大概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