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什麼時候同意你的觀點? 你的理解能力要不要去好好加強一下?
我們看一下原文
截了我前面一句話, 後面自己加上一句話, 然後來個雙引號變成自己的觀點, 再說我同意你的觀點...
靠杯咧, 你扭曲事實能力特強, 難怪可以打出下面整篇妙論
法律是通則, 是指法律不用也沒必要去列舉實際可能發生的所有狀況來加以規範, 個案狀況由法官去審酌裁決
譬如說殺人罪刑法是十年以上到死刑, 再粗略分為義憤殺人, 過失致死...等等, 但是刑法不會去列舉砍一刀要判多重, 用甚麼兇器要怎麼量刑等等這些來涵蓋所有的狀況
我什麼時後認同你這樣叫"無法公平正義"????
請問你一直扭曲我的話是什麼意思?
我什麼時候講過你上面標紅色的話? 我的原文:
下面剩下的妙文, 你就慢慢去戰吧, 連這麼荒謬的話都講的出來
下次你撞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