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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istocr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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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132
前面很多人都認為開車的肇責較大,論點是主線支線問題,

當然,如果站在交通法規的觀點來看,這觀點沒有錯,

但是,問題在於,"人所制定的法規怎麼可能完美無缺到可以公正的涵蓋所有情況",

樓主這件案例,無論是從行車紀錄器或是路口監視器的影片看來,汽車開到路口的速度已經慢到不能再慢了,無論誰是汽車的駕駛人,都無法迴避掉撞擊,為什麼?

不就是因為機車太快,在機車速度那麼快的情況下,即使沒有那輛貨車阻礙視線,也不可能迴避撞擊!

在機車速度那麼快的情況下,還以交通"法規"的論點拿主線支線問題來將大部分肇責歸咎在汽車駕駛身上,這態度就如同政客和公務人員那一句"一切合法,謝謝指教"一樣,

我不是說法規不重要,而是在說這法規有問題而需要修正,

而前面一些人的討論呈現出更大的問題,這問題就是很多人遇事(有利害關係時)就是一副"一切合法,謝謝指教"的態度,而不去追究真正的對錯,

而鬼島之所以是鬼島,不就是因為太多人在太多利害關係上是以"一切合法,謝謝指教"的態度來處理所導致的嗎?

另外,從版上多次出現的行車紀錄器影片看來,有不少嚴重案例都是屁孩高速駕駛所造成,

有沒有人能提出法規/修法上的建議來遏止屁孩的這種行徑?
舊 2015-07-30, 10:34 P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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