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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kdu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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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文章: 774
https://tw.knowledge.yahoo.com/ques...d=1509122600883

http://www.moj.gov.tw/ct.asp?xItem=...de=28051&mp=001

可以先看。

我的做法是 主張我方到路口後按照標線減速後行,唯對方機車速過快,致使我方反應不及。
這點跟他慢慢打刑事官司 打到二審,也該脫產完,再陪他慢慢耗民事官司。

如果你心疼媽媽,那就花錢消災,反正人沒死。
舊 2015-07-30, 08:58 P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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