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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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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15
文章: 17
引用:
作者d61s
除非是超速釀成的事故,不然支線道沒有確認主線道就彎過去就沒什麼好說的了,我認同#3的意見


+1

引用:
作者鐵支ACE
之前好像有人引用過
http://insurance333.sg1005.myweb.hi...t/1000323-3.pdf
26頁, 五、路口事故:類型三
A車行經少車道數無號誌路口碰撞多車道數之B車,
A車負100%肇責;倘B車未減速,則A車分攤肇責
70%,B車分攤肇責30%。
這是保險公會處理原則, 如果上法院還是看法官怎麼判 


前公司同事,2台車在 y 字型路口車禍,鑑定跟調解的第一步就是路權認定,誰是幹道,誰是支道。剩下有沒有酒駕,超速都變成參考微調用的。
責任歸屬時,一開始就從我同事70%,對方30%談起。不過又牽扯到保險的問題,然後變得有點複雜...
要小心的地方在於,保險業務員會不會從中動手腳
舊 2015-07-30, 08:39 P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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