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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g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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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13
文章: 5,060
我覺得啦
如果你一定要傷害什麼才會爽的話
那傷害自己我個人認為還算是可被稱許的選擇
你看鄭捷說沒勇氣自殺所以殺人

有夠孬的

然後在一起的更不需要因此而強迫還要繼續跟著個暴力份子在一起
因為這反而害了他
像很多長期家暴的就是如此
舊 2015-07-22, 02:53 P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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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gDDD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