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巴豆妖
不知道鼓勵建商蓋停車場會不會好一點
新蓋住宅大樓,如蓋1~3樓的公用停車場有什麼獎勵
地下是住戶的停車場,公用的收費,抽部份給大樓管委會
其他費用歸公有,十年後,到處都有停車場,量一大,停車月
租費也低,大家更願意停在裡面,而不是馬路
我是覺的限制東,限制西都不是好的政策,好的方法應該是想辦法
去吸引人民去做,以停車來說,就是吸引有車的去停在其他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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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獎勵變調 郝龍斌:明年起不辦了
她實地訪查十件郝市長任內發出的停獎建案,沒有一件依申請及核准用途使用,大多是將停車空間變成大廳、交誼廳或健身中心使用,現場管理人員異口同聲表示「建築物落成後,不曾做為機車停車位使用」。
陳孋輝統計,郝市長九十五年底上任至今,受理停獎案件五百四十五件,獎勵汽車停車位二萬八千多輛,獎勵機車停車位一萬四千多輛,總獎勵容積三十六萬餘平方公尺,等於送出二.七個帝寶。
建商又不是吃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