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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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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578
引用:
作者沙發椅
其實那些行為是違法的,而衛福部(之前是衛生署)一直有講,講了好像有四十年了,只是從未落實。

這次是懂醫學的台北市長肯幫忙讓法令落實在台北市,卻被一群愚民說擾民,唉…


遺憾的是這個法令已經從寬認定且以宣導為主, 還是跟以前沒兩樣.
引用:
台北市上周宣布未來在北�**妎R隱形眼鏡需持眼科醫師開的處方箋,引起各界譁然,認為執行有困難而且擾民。台北市衛生局今天重新檢討後決定放寬,局長黃世傑表示,原規畫不切實際,未來優先嚴查網路、郵購等虛擬購買通路,實體店面會從寬認定,但18歲以下、首次配戴隱形眼鏡者,將強制建議持有醫師處方箋才能購買,長期配戴者可從寬認定,不限定處方箋的效期。至於是否一個月後上路,他表示,要再和各界溝通,初期以宣導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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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請多指教~
舊 2015-07-22, 10:25 A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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