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MUS
原來八仙家屬就是根據你的論點要求政府要養三十年啊  好論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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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不一樣吧
我指的是 政府 不努力完備法令 以及加強罰則
導致許多 勞公安事情的發生
因為 被抓包付出成本偏低 所以這些 資方完全不在意 因為 付的起
如果法律的力度強化到 令他們會想一下
這麼作我出事要付出的成本 合理嗎?? 或許能變化一下現在台灣許多不合理的職場現象
包含過度濫用『責任制』
而 縱使該案是所謂的 潛規則如何如何的
但是有 法在前~~~ 理應盡量照法而走
即使 這如它所說的是 業內潛規則
但很多事情 「沒事就沒事」
出了事 拿出法條來走 就不一樣是如此
老板的看法他覺得對 大家也這麼走
但是回到法條來講 恐怕他是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