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邪神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5
文章: 48
引用:
作者KGB
沒有那回事,業務過失致死,我前面說過了最多就是五年,而且這是一次行為所以沒有所

謂的一罪一罰,不管死了多少人判到滿就是五年,除非改成故意殺人罪,但這不可能,然

後關進去30個月以後(假釋),他就出來了∼

可是他們現在也有用公共危險罪移送
http://news.tvbs.com.tw/local/news-605342/

http://laws.mywoo.com/3/8/461/25.html
如果呂忠吉事先知道活動不安全,還能說是失火嗎
舊 2015-07-14, 03:31 AM #106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邪神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