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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fena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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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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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例應該只是宣示兄妹/姐弟戀,德國將不再以國家公權力予以刑事處罰(除罪化);並不是支持或鼓勵這樣的行為或婚姻。

同X戀應該也是一樣被除罪化看待而已。這些插屁的變態(是「變態」沒錯...因為這種人的DNA不會流傳繁衍,換言之無人可以宣稱是「天生」的同X戀),個人認為實在不應得寸進尺要求法律許可婚姻或收養子女。
舊 2015-07-13, 03:44 PM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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