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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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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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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主題到現在我還是搞不懂


學生vs.柯文哲:「學校規定我要去哪個機構實習,可是沒給我薪資,浪費我2個月的時間
。」


學校規定的是否建教合作?

如果是建教合作,法令規定得佷清楚"一定"要給生活津貼,不可能沒領到錢

如果不是建教合作,憑什麼規定學生要去指定機構做兩個月義工?是哪家學校? (這不是圖利商人 什麼才是圖利商人?)
舊 2015-07-11, 03:09 AM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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