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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454
引用:
作者rheinhard
黃色那句,不就是不給薪的意思,這不是你自己說的嗎? 這麼快就忘了!


你搞清楚,給不給薪水,在於你進來的時候跟公司是怎樣的協定。

現場處理問題帶人的是我,上面給我什麼人,要我做什麼是我必須要處理的事情

如果今天是一個會帶給我困擾的人,還要拿薪水,我會很不爽

但是拿不拿薪水,可不可以拿薪水,拿多少薪水,那是會計/人資/老闆的問題

你現在是把我們都當老闆了嗎?還是說你把整串有回應的都當老闆?

引用我說的話,請分清楚前後,不要自己隨便斷章取義!
舊 2015-07-11, 02:19 AM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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