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tacowave
*停權中*
 
tacowave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454
如果是簽約實習生,我贊成的是按照契約付薪水,願意留下來的,轉正我非常歡迎,認徒弟帶徒弟都行!

但是如果只是去混辦公室時數的,那就有多遠滾多遠,老子沒有那時間心力去應付你

支薪跟你的付出是必須有關係的,不是你來打卡混時數就可以領的,領多領少其次,打亂了正常的循環會讓人頭痛
舊 2015-07-10, 10:35 AM #3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tacowave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