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BMG
Junior Member
 
BMG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可魯的故鄉
文章: 732
引用:
作者bigDDD
跟你借人車
結果跟你借車的人撞死人但他卻不願意出面
那你也會有責任一樣
所以一般都說車不要亂借人
我覺得借場地給人也有責任
但問題最大的還是主辦單位

但是現在這個政府對於這件事的處理態度
好像是不關主辦單位的事
責任通通在借場地的人身上
舊 2015-07-07, 08:27 PM #101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BMG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