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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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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16
引用:
作者msnow
了解了
所以您看了那廣 告,認為是八仙在打的廣 告,不是彩噴單位; (還好廣告商沒提到八里,不然新北市政府也出事)
玩八仙亦有折扣 , 鐵定八仙至少為協辦(啊..要送可口可樂能把它拉下水嗎?) ;
還有八仙人員幫忙維護活動; (所以若八仙無責就不該當時派人去盯場子)
而活動地點亦是八仙告知大家行動路線的, 而非彩噴單位, 賺得的錢, 大部分是灑粉所得, 小部分是八仙嗎? 所以您認為有拆帳?

1. 沒有這種廣 告好處,場地大概不會借...
2. 門票折20跟送可口可樂有甚麼差別你分不出來?
3. 沒關係的話,幹嘛出人手?
4. 拆帳不一定,不過八仙收的租金肯定是灑粉來的
八仙有幫忙舉辦活動,責任跑不掉,只是應該比較小

八仙一定贏?你自己看看八仙講的理由
http://www.cna.com.tw/news/asoc/201507060304-1.aspx

這次為了保護2.0確實是有很多民粹操作
(像是主辦不批,拼命用情緒性字眼批判責任比較小的)
但是我不覺得灑粉出問題八仙沒有責任
是非歸是非
中央大小眼是另一回事
(新北八仙跟高雄氣爆的對比)
舊 2015-07-07, 07:14 PM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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