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_akemi
醫學上有所謂總量與頻率的關係,假設人的單次最大容忍極限是10,每月最大代謝量是2,則:
您每周去吸收1,每月等於累積2,5個月後再去就足以把自己害死。
您當然可以久久狂歡一次,但是如果您一個月去一次也是吸收4,您還是5個月後就足以把自己害死。
萬一遇到不屑廠商使用黑心商品,您一次就超標也不足為奇...
生物統計中對於這種就叫作高危險群,他們出事的機會高出正常人好幾倍...
政府衛生單位年年都在宣導不也是抽菸的照抽,酗酒的照灌...
消防單位不也年年在宣導出入公共場所要先確認逃生路徑與相關位置...
但本討論串不也有人說"沒有人作"?
他們不是不知道有這種說法,而是壓根不相信會發生在自己身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