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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忍她再受苦」拔管悶死病母
作者呂素麗、林宏聰╱高雄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5年7月6日 上午5:50推薦0
蔣姓男子不忍長期臥病在床的母親受病痛折磨,涉嫌拔管用手悶死母親。(呂素麗攝)中國時報【呂素麗、林宏聰╱高雄報導】
「你們別救我媽媽,有事我負責!」49歲蔣姓男子長期照顧腎衰竭老母,不忍老母受病痛折磨,5日凌晨酒後在高雄長庚病房為77歲母親拔管,並用雙手摀住媽媽口鼻致死,醫師趕來急救還被他制止,警方接獲院方通報,訊後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移送。。
醫師來急救 還被制止
高雄長庚醫院表示,蔣母2年前嚴重中風,進出醫院多次,今年6月15日因感冒引發慢性腎衰竭、多重抗藥性細菌感染住院,必須隔離,因而住進健保給付隔離病室,與呼吸道傳染病隔離不同之處是,家屬做好防護後仍可進入陪伴照顧,只要別與病人接觸即可。
昨天凌晨1點17分,蔣男走出病房說要抽菸,卻刻意交代護理師「不准進病房看,等1點半才能進去」,護理師覺得奇怪馬上到病房巡察,發現蔣母的洗腎導管、呼吸管、點滴全部被拔掉,已無呼吸、臉色蒼白。
護理站呼叫醫師前來急救,此時蔣抽完菸回病房,還叫醫師不要替媽媽急救,說有事他會負全責,醫師不予理會仍繼續搶救,但仍回天乏術。
警方獲報將蔣男帶回,他辯稱當時自己去抽菸,「可能是媽媽自己拔管的」,但醫護人員告訴警方,病人無行為能力,左手癱瘓,右手被綁病床上,不可能自行拔管。
幾經掙扎 事後「很後悔」
仁武分局偵查隊承辦小隊長趙文為突破蔣男心防,將他自身照顧老人家的甘苦與蔣分享:「照顧媽媽很辛苦!你憋在心裡更難過,說實話心裡會比較輕鬆!」蔣男一聽流下淚,坦承不忍見母親長期臥床,幫母親拔管讓她早日解脫。
蔣男供稱,4日下午4點喝了小瓶高粱酒後,心中幾經掙扎,決定5日凌晨零點30分,在隔離病床替母親拔管,並以左手掌摀鼻、右手掌摀嘴方式,讓臥病在床母親窒息身亡,他說事後「很後悔」。
警方依殺人罪嫌移送,檢察官陳建州昨天下午到醫院太平間相驗,開臨時偵查庭,因蔣嫌坦承一切,檢察官以限制住居,讓他無保請回。
院方表示,先前在一般病房住院時,蔣男就曾因喝醉酒,拿酒瓶砸傷媽媽,這次蔣母住院,因只有他能照顧,還是由他陪伴。
院方強調,護理人員約1個多小時巡房1次,若其他病人有狀況要照顧,巡房間隔會更久,而4日晚上11點半護理師曾到蔣母病房巡過1次,當時一切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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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類人間悲歌很多,只是恰巧這件事被媒體披露出來。的確,當一個家庭出現這樣的病人,常常拖垮的是整個家庭的經濟與精神,持續的付出,無止境的絕望與重擔,把照顧病人的人壓的喘不過氣。
我想很多人都會認為要解決這樣的問題要靠的是建立「長期照護」制度,但長期照護的代價仍是龐大的經濟支出,只是差別在於由國家出錢,全民買單,滿足衛道人士所謂的生存權保障。
我無意引戰,但我認為所謂的人權應該是建立在尊重自由意志的前提下,假若出於當事人意願或符合一定要件下,應該是讓當事人有尊嚴無痛的離開才對,活的像植物像屍塊,還用 尊重人權包裝,我個人是非常反對的。
長期照顧制度應該建立,但服務的對象應是經醫療判斷有一定機率以上可以恢復到自主照顧為原則,同時也要建立安樂死制度,讓當事人或符合一定要件的人可以選擇適用。
人權,不是只強調好死不如賴活著,這種活法,不是活,是逃避,甚至這類的社會悲歌,本質是社會犯下叫唆殺人、當做幫助犯所產生的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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