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Jose Chin
*停權中*
 
Jose Chi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15
您的住址: 関内
文章: 246
引用:
作者KGB
大眾捷運法第五十條之一條文

修正案我不知道過了沒,如果過了就是罰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

造成的傷害部分,請自行參閱六法全書刑法部分


捷運公司有公告菜刀是危險物品嗎?

一、未經許可攜帶經公告之危險或易燃物進入大眾捷運系統路線、場、站或車輛內。
舊 2015-07-04, 06:26 PM #2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Jose Chin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