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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13
文章: 77
引用:
作者sutl
因為加薪是最簡單無腦的決策啊

其實應該將人力提升到8小時4班制,這樣工時才能正常化,排假也比較方便。

另外關於傷亡補助,死亡應該是照發薪水給家人,到死者退休年齡時改發退休金到平均餘命。(或是全國軍公教勞都發國民年金)

受傷的醫療復健當然由政府全額支出,期間薪水當然要照付,如果殘障到無法回去工作,就持續發薪水到退休年齡,退休年齡後改領退休金到死亡。

ps:消防隊員買不到壽險意外險的,必須由政府承擔。


政府可以自己搞啊
如 消防人的薪水 拿出多少 互助會的樣子,

加薪的作用,有什麼意思,還是想不通
     
      
舊 2015-07-04, 06:10 P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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